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潼关检察:检察建议促使散装酒贴上“放心标签”
近期,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过程中,发现县城区域内部分散装酒销售店铺存在无标识销售散酒行为,严重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就此对辖区内各散装白酒销售店铺进行了实地走访核查,发现县城中心街东头菜市场牌坊附近百老泉散酒店等三家散装白酒销售店铺存在未标注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等标识违法经营行为,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针对上述问题,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向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能,加大对辖区内散装酒类等食品标识违法经营行为的监管,让散装食品贴上“放心标签”,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潼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行动,迅速对违法经营店铺进行现场检查,约谈销售点负责人,强化主体责任,对经营不规范的经营单位现场指导、现场整改,并规范标签内容和摆放位置,严厉查处整改散装酒违法行为,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下一步,潼关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针对食品药品等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共同发力,形成公益保护合力,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文字:杨俊强
编辑:郭婉英
审核:梁春强